日前,寶雞市人民政府發布寶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八條措施。
其中包括:參加寶雞市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的產前檢查費用,城鎮職工補貼標準由300元提高至800元,城鄉居民補貼標準為500元,均在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結算時一次性補貼。
參加寶雞市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在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順產、剖宮產,定額報銷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500元。
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孕產婦健康管理費用從512元提高至642元;鼓勵醫療機構合理優惠或降低孕產費用,高危孕產婦分娩費用由分娩醫療機構減免300元。
新建寶雞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到2025年每個縣(區)建立1所公立托育服務機構;鼓勵各級各類幼兒園開設2-3歲嬰幼兒托育班,各級醫療機構、各縣(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利用現有資源優勢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根據備案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托位數量,每個托位每年補助400元。
戶籍在寶雞按照政策規定生育的三個及以上子女家庭(以下簡稱三孩家庭),由寶雞市衛生健康委制作《寶雞市三孩家庭證》,由鎮政府(街道辦)辦理發放,并向縣(區)衛健部門備案。結合實際不斷完善和增加優待內容,同步制定實施細則和監督管理辦法,確保持證人員舒心便捷享受優待。
凡持證的三孩家庭享受以下優待政策: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優先保障同校就讀,參照優撫對象享有入園入學優待;加入工會組織的夫妻,每年由雙方所在單位工會各發放500元慰問金;將三孩家庭作為重點監測對象,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特困或臨時救助保障范圍;在政策范圍內優先配租公租房和選擇戶型;游覽市內國有A級以上景區,門票享受半價優惠。
制定寶雞市兒童友好城市發展規劃,設立市婦兒發展基金;健全完善優化生育政策工作機制,做好優化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
嚴格落實《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陜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等規定,對不履行優化生育政策相關職責或不落實有關獎勵措施的單位,責令改正并通報批評;對不落實婚假、產假、育兒假、護理假、陪護假等規定的單位,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央廣網)
編輯:賀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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